重拳整治恶意抢注、“零添加”酱油等乱象,新修订的商标法明年起施行

文章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商标法》,将于2027-01-01施行。新法共9章87条,聚焦规范商标注册与授权确权、强化管理与专用权保护,重点整治“欺骗性/心机商标”、遏制囤积注册与恶意投诉。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商标的行为加大处罚(违规经营额≥5万元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否则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对非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要的注册申请可不予注册并处警告或10万元以下罚款;重申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可被撤销商标权,并要求商标代理报备从业人员并对明知代办囤积行为担责;增设驰名商标境外案件确认机制以利企业海外维权。

6 月 29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6 月 26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商标法共 9 章 87 条,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明确商标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商标注册,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强化商标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心机商标”误导公众、扰乱市场的突出问题,新法补齐制度短板、细化监管规则、加大惩处力度。

所谓“心机商标”,即法律意义上的欺骗性商标标志。部分经营者钻制度漏洞,刻意设计带有误导性的商标标识,通过文字、组合、释义等巧妙包装,刻意制造认知偏差,诱导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成分、生产工艺、产地信息以及经营主体资质产生错误判断,以此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比如“多半袋”的方便面、“零添加”的酱油。

新法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IT之家从报道获悉,为有效化解商标批量恶意投诉、借维权牟利、商标恶意碰瓷等市场痛点,新规从严把控商标注册入口,从源头遏制囤积注册乱象

  • 在严格注册申请条件方面: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不予注册。违反此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申请人,同样面临警告和十万元以下罚款

  • 在完善商标使用要求方面:重申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予以撤销。同时,在侵权诉讼中,若被控侵权人以商标权人未使用商标抗辩,法院可要求商标权人提供侵权行为发生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 在加强商标代理监管方面: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将其从业人员信息报备,并规定代理机构明知或应知委托人申请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囤积”等情形仍接受委托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往我国不少实体、外贸企业出海经营时,频繁遭遇商标境外恶意抢注,海外维权举证难、成本高,严重制约品牌国际拓展。对此,新商标法增设驰名商标境外案件确认法定条款

在境外商标注册审查审理或者处理商标案件过程中,需要证明商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应当事人请求,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新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在商标注册审查审理、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或者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的,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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