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Ars Technica 报道,加州将自 7 月 1 日起实施 SB 576,明确要求流媒体平台广告音量不得高于所播放内容的音量,以减少观众遭遇突兀高音量广告的情况。该法案由州长纽森于 2025 年 10 月签署,旨在将联邦针对广播和有线电视的音量一致性要求扩展到流媒体平台。支持者指出,平台既能把音量调高,也应能避免打扰用户(如吵醒熟睡儿童)的刺耳广告体验。
6 月 27 日消息,科技媒体 Ars Technica 昨日(6 月 26 日)发布博文,报道称美国加州计划 7 月 1 日开始,明确约束流媒体平台广告音量,规定广告音量不得高于流媒体内容播放音量。
该法案编号 SB 576,由加州州长加文 · 纽森(Gavin Newsom)于 2025 年 10 月签署,主要减少用户在观看过程中遭遇突兀高音量广告的情况。
IT之家援引博文介绍,美国联邦现行法律早已要求广告音量与所播放内容的平均音量保持一致,但适用对象主要是电视广播机构和有线电视运营商。加州这次立法,把类似要求进一步覆盖到流媒体平台。
安伯格去年在声明中说,这项法案是为“每一个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却又被刺耳流媒体广告吵醒孩子的疲惫家长”提出的。他在接受采访时还直言,既然平台能找到办法把音量调高,也应能找到办法遏制这种突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