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凌侵权英诺赛科,相关氮化镓产品被禁止在中国境内销售

英诺赛科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2日作出临时禁令复议裁定,维持苏州中院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意味着英飞凌相关氮化镓产品被禁止在中国境内销售。苏州中院于2026年5月27日判定英飞凌侵犯英诺赛科两项氮化镓发明专利,责令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并赔偿1000万元。英诺赛科为总部位于珠海的氮化镓器件制造商,2024年底在香港主板上市。

6 月 13 日消息,英诺赛科昨晚宣布,2026 年 6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出临时禁令复议裁定书,维持苏州中院针对英飞凌的销售禁令,意味着从此刻起英飞凌相关氮化镓产品被禁止在中国境内销售

IT之家注:英诺赛科是一家总部位于珠海的氮化镓类器件制造商,产品包括高低压氮化镓电源 IC、功率半导体等。2024 年底,英诺赛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标志着国内氮化镓半导体第一股诞生。

▲ 英诺赛科氮化镓产品

2026 年 5 月 27 日,苏州中院针对英诺赛科起诉英飞凌发明专利侵权案做出英诺赛科胜诉的判决:英飞凌被判侵犯英诺赛科的两项氮化镓核心发明专利,并判英飞凌立即停止包括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并赔偿英诺赛科损失合计 1000 万元,立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就苏州中院上述判决做出最终复议裁定,明确维持苏州中院的禁令判决,为这场专利对决最后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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