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售食品专项整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即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专项整治,精准锁定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营销服务机构与人员、广告活动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五类对象,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平台机构放任不管等三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网红食品”开展为期半年专项整治,清理违规主体与虚假信息,强化平台、生产经营者和主播的主体责任,欢迎公众提供线索。

4 月 29 日消息,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4 月 29 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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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IT之家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称:

这次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精准锁定、靶向打击。检查对象涵盖 5 类主体: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营销服务机构及人员、广告活动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整治 3 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虚假宣传行为,比如普通食品却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暗示自己可以“治病、保健、防病”的;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暗示自己可以“治病”的。

二是违法广告行为,比如对食品的产地、成分、功能等胡编乱造、张冠李戴的,利用所谓“专家、学者、白大褂”站台背书,误导消费者的。

三是平台机构违法行为,比如对于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配合忽悠的。对于上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我们都将从严从重查处。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要向全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信号 —— 决不让消费者当“冤大头”!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将各方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首先,平台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瞪大眼睛做好资质审查和内部管理;其次,生产经营者决不能当“局外人”,谁出的问题,谁就得负责,谁也别想跑;另外,主播决不能当“工具人”,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短期合作”不是“免责金牌”,只要是在你的直播间说过的话、带过的货,都必须要负责任。

接下来,我们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清退一批违规主体,清理一批虚假信息,整治一批不法行为,有力遏制网络食品销售中的灰色地带和隐蔽乱象,让那些“打擦边球”的产品无处藏身,让那些“钻空子”的套路彻底失灵,从而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外,针对当前“网红食品”存在的虚假宣传、制假售假、资质缺失、“两超一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网联动、跨域协同,聚焦生产经营全链条、线上线下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网红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欢迎大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网络食品和“网红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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