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裁定:用 AI 将版权照片二创成漫画,并不必然构成侵权

据报道,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裁定:将他人版权照片输入 AI 并生成漫画风格的二次创作作品,并不必然构成侵权。案件源于一位拍摄并出售水下狗狗照片的摄影师起诉前合作方,称其将“潜水狗”照片输入 AI 并发布生成的漫画图片。法院认为 AI 生成图片并未复制原作的构图、视角、光线等受版权保护的要素,摄影主题和动物本身不属于版权保护范围;并引用欧洲法院判例指出,应关注是否采用了可识别的创作性元素来判断侵权。此外,法院还明确只有在人类做出“可识别的创造性决策”时,AI 生成作品才可能获得版权,单纯选择生成或输入通用提示词不足以构成具有版权意义的创作。

4 月 19 日消息,据科技媒体 The Decoder 今天报道,德国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最近宣判,将他人版权照片用 AI 二创成漫画,并不必然构成侵权。

▲ 左:摄影师的版权图片,右:被告 AI 二创漫画

IT之家从报道中获悉,本案起因是一位拍摄水下狗狗照片并出售作品的摄影师,起诉其前商业合作伙伴。摄影师称被告将她拍摄的“潜水狗”照片输入 AI 软件并将输出的二创漫画风格图片发布到网上

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庭审人员认为,AI 二创图片并未复制原作品的构图、视角、光线等受版权保护要素至于摄影主题和狗狗本身则不属于版权保护范围

法官还引用了欧洲法院的最新裁决,强调界定侵权不只是看图片整体是否相似,而是要关注是否采用了可识别的创作性元素。

此外法院还明确指出,AI 生成作品只有在人类做出“可识别的创造性决策”时,才能获得版权保护。仅仅是选择生成图片或输入通用提示词并不足以构成“版权意义”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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