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剣南春”“五稂液”:我国摧毁特大假酒网络,已查明涉案金额 2.6 亿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山西、四川两省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一举摧毁一特大制售商标侵权及伪劣白酒犯罪网络。行动查获7处生产/藏匿/包装及商标印制场所、1处网络直播销售点,缴获近2万箱侵权假酒、70余万件假冒包材、14台制假设备和41个大型储酒罐。截至目前查明涉案金额2.6亿元,公安机关传唤22人、采取强制措施11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案情显示涉案人员包括山西文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与吕梁相关酒企负责人,利用食用酒精等勾调冒充名优白酒(标注“剑南春”“五粮液”等多种商标),并虚标生产年份冒充“老酒”通过直播平台销售。

4 月 19 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通报,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协调下,山西、四川两省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摧毁一个特大制售商标侵权和伪劣白酒的违法犯罪网络。

据介绍,本次行动一举查获山西省吕梁市、太原市一带相关违法产品的生产、藏匿、包装与商标印制和邮寄场所 7 处,网络直播销售点 1 处,查获涉嫌侵权假冒白酒近 2 万箱、假冒包材 70 余万件、制假设备 14 台、大型储酒罐 41 个。

IT之家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获悉,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 2.6 亿元、公安机关传唤 22 人、采取强制措施 11 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 2 人。

经查,山西文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赵某某夫妇在互联网平台从事酒类销售业务。为获取更高利润,找到山西省吕梁市汾香酿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某,要求其生产侵权假冒剑南春、五粮液等名优白酒,用于网络销售。

裴某委托无生产资质的山西省吕梁市武后乡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以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勾调的配制酒冒充白酒。上述白酒标注“剣南春”“五稂液”“五粮原液”“五粮酒”“五粮麯”“五粮贡酒”“泸川老窖特曲”“四川泸州老窖特曲”等商标,供应赵某某夫妇对外销售。

另外,涉案产品除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外,还存在虚标生产日期冒充“老酒”的违法行为。标称生产年份多为 1990 年至 2010 年,有的甚至标称 20 世纪 80 年代生产,通过直播平台话术包装为存放数十年的“老酒”销售。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2024 年至 2025 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违法经营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商标侵权案件 30 余起,超过 1 亿元的案件 11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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