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涉“幽灵外卖”系列案件对7家电商平台作出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规定,责令改正并对新增蛋糕店铺实施暂停3至9个月不等的处理,合计罚没款35.97亿元;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7家平台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1968.74万元罚款。被处罚的平台及金额分别为:拼多多(上海寻梦)15.2亿元、美团(北京三快)7.4亿元、京东(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6.3亿元、淘宝闪购(上海拉扎斯)5.5亿元、抖音(北京抖音科技)5689万元、淘宝(浙江淘宝网络)4697万元、天猫(浙江天猫网络)3174万元。淘宝闪购表示将坚决执行处罚决定并开展全面排查与整改。
4 月 18 日消息,昨天(4 月 17 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 4 月 17 日依法对 7 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 7 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 3 至 9 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 35.97 亿元。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 7 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 1968.74 万元。
当晚,淘宝闪购方面回应称,坚决执行总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将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全面排查,坚决治理,持续和常态化开展平台合规建设和落实整改工作,坚决铲除灰黑产孳生土壤,真正把“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落在实处。
IT之家汇总被处以罚款的电商平台如下:
-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15.2 亿元
-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7.4 亿元
-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6.3 亿元
-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5.5 亿元
-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5689 万元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4697 万元
-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31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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