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已向谷歌发送初步调查结果,列出为遵守《数字市场法案》拟采取的措施,要求谷歌以公平、合理且非歧视的条件向第三方搜索引擎(包括具备搜索功能的AI聊天机器人)提供搜索数据(如排名、查询、点击和浏览数据)。拟议措施还规定了可获数据的范围、共享方式与频率、个人数据匿名化措施、定价参数以及数据获取流程,旨在帮助第三方优化搜索服务并与谷歌竞争;欧盟委员会通过公开咨询征求相关方意见。
4 月 16 日消息,欧盟委员会已向谷歌发送初步调查结果,列明了为遵守《数字市场法案》(DMA)而拟采取的措施。根据这些拟议措施,谷歌应允许第三方搜索引擎以公平、合理且非歧视的条款获取搜索数据,包括排名、查询、点击和浏览数据。

这些措施旨在让第三方在线搜索引擎(即“数据受益方”)优化其搜索服务,并与谷歌搜索展开竞争。
IT之家注意到,拟议措施涵盖以下内容:
- 可获取搜索数据的受益方资格,包括具备搜索功能的人工智能(AI)聊天机器人;
- 谷歌必须共享的搜索数据范围;
- 谷歌共享搜索数据的方式与频率;
- 确保个人数据匿名化的措施;
- 为搜索数据设定公平、合理、非歧视价格的参数;
- 规范受益方获取搜索数据的流程。
为确保这些拟议措施切实有效,欧盟委员会邀请相关方通过公开咨询对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