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初裁获胜,国产显示材料成功突围美国 337 调查

当地时间2026年4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337-TA-1441案件中初裁认定,中国公司彩虹股份采用其自主研发的“616”料方玻璃基板不构成对美国康宁公司专利的侵权。文章指出该料方在保持高平整度、低热膨胀等关键性能的同时实现生产绿色化,与康宁涉案专利存在实质性区别;彩虹近年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费用4.94亿元,300余人研发团队),已攻克多代基板玻璃技术并多次填补国内空白。背景为康宁于2025年1月31日基于《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提起诉讼、3月3日被ITC立案,本次初裁为国产关键显示材料打入美国市场并打破上游垄断提供重要法律与产业突破。

4 月 9 日消息,据科技日报今日报道,当地时间 4 月 7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公布 337-TA-1441 案件初裁结果,认定彩虹股份采用自主研发“616”料方玻璃基板不侵犯美国康宁公司专利

这意味着,在全球显示产业链竞争不断向上游延伸的背景下,中国关键显示材料领域迎来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突破。这一裁决不仅为国产玻璃基板拿到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合规“通行证”,更标志着中国在打破全球玻璃基板垄断、实现关键材料技术自主的道路上取得了里程碑式胜利

据介绍,玻璃基板是液晶显示面板最重要的基础材料之一,被誉为显示产业的“地基”。而“料方”是玻璃基板生产的核心技术秘密,决定了玻璃的熔化性能、平整度、热膨胀系数等关键指标。

彩虹股份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料方通过创新设计,在保持高平整度、低热膨胀系数等关键性能的同时,实现了生产过程的绿色化,且与康宁涉案专利有着本质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2024 年,彩虹股份研发费用已达 4.94 亿元。目前,该公司已组建起一支超过 300 人的专业化研发团队,构建起覆盖“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工艺优化”的全链条创新体系。凭借这一体系,彩虹股份成功攻克了 G5、G6、G7.5 及 G8.5+ 等系列基板玻璃的核心技术,多次填补国内技术空白。

IT之家查询获悉,2025 年 1 月 31 日,康宁公司依据《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向 ITC 提起诉讼,指控彩虹股份、华星光电、惠科股份等近十家企业侵犯其玻璃料方专利,企图通过“专利围堵”阻断中国显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同年 3 月 3 日,ITC 正式立案。最终,ITC 初裁认定彩虹股份目前生产销售的基板玻璃产品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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