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价格新规明起实施:三部门要求切实规范补贴行为,坚决遏制恶性价格竞争

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与网信办召开互联网平台价格合规指导会,督促平台落实即将于4月10日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并通报部分平台存在的价格合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健全合规机制。会议重点强调规范补贴与促销行为、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不得干预定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虚假促销和价格欺诈。文章还概述了《规则》各章节(包括自主定价、价格标示、价格竞争、消费者保护与监督机制等)的主要内容,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并防范价格违法行为。

4 月 9 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今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 4 月 8 日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价格合规指导会,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规范价格竞争行为。《规则》将自 4 月 10 日起正式实施。

会议通报了部分平台企业存在的价格合规问题,要求平台企业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价格合规机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防范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会议强调:

  • 平台企业要切实规范补贴行为,坚决遏制恶性价格竞争,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
  • 要充分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严禁干预定价行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促销活动并承担费用;
  • 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价格竞争监管,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据IT之家此前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 2025 年底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价格行为应当遵守的规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第一章总则 3 条,主要是明确了《规则》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二章经营者自主定价 3 条,主要是聚焦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了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细化了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规定,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
  • 第三章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 7 条,主要是结合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场景和交易特点,细化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 第四章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 6 条,主要是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价格诚信要求等方面,提出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 第五章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 3 条,主要是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规定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务,搭售保险、交通等服务或者商品,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
  • 第六章监督机制 4 条,主要是明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监管职责和措施,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第七章附则 3 条,主要是规定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其他参与平台经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参照适用本规则,并明确文件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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