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天猫调整发货管理规范,预售订单商家自认缺货赔付比例下调至 10%

淘宝天猫将调整发货管理与物流时效管理规范:对“缺货-卖家/商家自主承认缺货”情形,若卖家承诺发货时间大于48小时且在承诺时效内主动告知并与买家协商、通过平台工具赔付,赔付比例由15%下调为10%(赔付方式为红包,赔付上下限不变)。文中给出计时判定与示例说明(含承诺48小时及以上情形的时间节点判断)。此外,平台将加强治理滥用“其他物流公司”发货的行为,可限制或关闭相应权限或额度。

4 月 8 日消息,据“淘天速递”微信公众号,淘宝天猫将于明天调整发货管理规范、物流时效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具体来看,在“缺货-卖家 / 商家自主承认缺货”违规情形中,卖家 / 商家承诺发货时间大于 48 小时,针对卖家 / 商家在承诺发货时效内自主承认缺货的(即:商家主动服务消费者,明确告知缺货原因,与消费者协商达成一致后,并通过平台工具向消费者进行赔付),赔付比例调整由 15% 调整为 10%

《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
变更前变更后
第十四条 具体措施

除特殊情形外符合上述违规情形的,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违背承诺规则进行如下处理。

违背发货承诺-缺货
  • 卖家承诺发货时间在 48 小时以内(含)的:须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 1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 卖家承诺发货时间大于 48 小时的(如“承诺 72 小时内发货”):须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 15%,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高赔付上限,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第十四条 具体措施

除特殊情形外符合上述违规情形的,淘宝网可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违背承诺规则进行如下处理。

违背发货承诺-缺货
  • 卖家承诺发货时间在 48 小时以内(含)的:须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 1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 卖家承诺发货时间大于 48 小时的(如“承诺 72 小时内发货”):须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赔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 15%(承诺发货时效内,卖家自主承认缺货的,赔付比例为 10%),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高赔付上限,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规则解读:

1、如何认定并理解“承诺发货时效内,卖家自主承认缺货”

卖家须主动服务买家明确告知缺货原因,并与买家协商达成一致后,须通过平台指定工具(商家操作指南)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举例:商品 A 承诺发货时间为 7 天,订单 A 应发货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 14:00:00,订单金额 300 元。

(1)当卖家在 2025 年 12 月 1 日 14:00:00 前(含)自主承认缺货的,则赔付金额为:300 元 * 10%=30 元;

(2)当卖家 2025 年 12 月 1 日 14:00:00 后(不含)自主承认缺货的,不再属于“自认”行为,赔付金额为:300 元 * 15%=45 元。

2、承诺发货时间在 48 小时内(含),若卖家与买家协商更改发货时间,如何认定卖家“自主承认缺货?举例:商品 B 承诺发货时间为 48 小时,订单 B 应发货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 10:00:00,订单金额 300 元。卖家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前与买家协商一致更改应发货时间为 11 月 20 日 10:00:00。

(1)当卖家在 11 月 7 日 10:00:00 前(含)自主承认缺货的,则赔付金额为 300 元 * 10%=30 元;

(2)当卖家在 11 月 7 日 10:00:00 后(不含)自主承认缺货的,不再属于“自认”行为,赔付金额为:300 元 * 15%=45 元。

IT之家注意到,淘宝近期还宣布将治理通过“其他物流公司”发货行为,针对滥用商家,平台有权限制使用额度或关闭对应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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