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山东一家游戏传媒公司将已离职员工训练成“AI数字人”以继续处理咨询、邀约、制作PPT等基础工作,并在对话框中以离职员工身份自我介绍。公司员工表示训练已取得当事人同意且由其本人上传资料。但律师指出,若未经同意使用离职员工的聊天记录、邮件、代码或文档等用于AI训练,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涉嫌侵犯隐私与个人信息权益;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并面临刑罚,引发公众伦理与法律担忧。
4 月 7 日消息,据“大河报”报道,近期山东一家游戏传媒公司尝试将离职员工训练成 AI 数字人继续工作,可实现咨询、邀约、制作 PPT 和表格等简易工作,引发网络热议,有用户调侃“人虽然离职了,却化为 AI 数字人,永远地为公司服务”。
IT之家参考网传视频获悉,该数字员工在对话框中自我介绍:“您好,我是已离职员工 XX 的数字分身,你可以随时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我在职期间的文档回复你”。

▲ 网传视频截图
对此,相应公司员工“小宇”回应称,当事同事离职前曾任“人事专员”一职,公司相应行为旨在“探索将基础简单工作交由 AI 完成”,训练本身已征得离职员工本人同意,投喂 AI 的资料也都是本人所上传。
对此,律师指出,如公司未经同意使用离职员工数据训练 AI,则涉嫌违法,离职员工的聊天记录、工作邮件、个人工作习惯等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界定的个人信息,其中私密沟通内容还可能构成敏感个人信息。
同时,《生成式 AI 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训练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的,必须取得个人同意。若未经许可将员工的代码、文档、方案用于 AI 训练,涉嫌侵犯其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权益。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