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消息,江苏江阴一男子利用电商平台“仅退款”规则,在三年间对 900 余家网店实施恶意下单 2700 余次,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近日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起案件一经曝光便迅速引起热议,今日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据陈某交代,2022 年他在网上看到一些维权视频后,认为找到了“生财之道”,总结出一套“三步走”计划。
他先在网店正常下单,收到货后虚构“缺斤少两”“质量有瑕疵”等理由向平台申请“仅退款”,希望直接“白嫖”商品;如果商家拒绝,他便以店铺存在“好评返现”等理由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商家赔偿;若仍未能得逞,陈某便通过商家营业执照找到其名下所有关联店铺,批量下单几十件到几千件的大额订单,随后立即申请无条件退款,让商家承担打包费、快递费、平台服务费等实际损失。

2023 年 8 月,经营多家日化用品店的曹先生成为受害者之一。陈某在申请“仅退款”被拒后,以“好评返现”为由向工商部门投诉,曹先生的店铺因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随后陈某又在曹先生名下多个店铺同时大量下单,单笔金额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待曹先生完成打包和快递揽收后,陈某立即申请“未收货仅退款”,导致曹先生投入的各项费用全部损失。
若曹先生选择不发货,店铺又会因“未按时发货”被平台处罚,陷入两难。无奈之下曹先生提出和解,陈某将索赔金额从 500 元逐步提高到 5000 元,曹先生最终支付了这笔“和解费”,但转账后店铺仍持续收到大量恶意订单。2023 年 10 月,曹先生报警,陈某于同年 11 月 8 日被抓获。

经查实,陈某对 900 多家商户实施恶意下单 2700 余次,涉案交易流水高达 1030 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技术基础交易费用损失 6.2 万余元(IT之家注:不含流量费用、快递费、打包费等间接损失)。

这笔 1030 余万元的交易流水系陈某利用平台“先下单、后退款”规则恶意空转形成 —— 下单后立即申请退款,钱并未实际支付但仍被计入交易流水,反复操作即可虚增规模,同时让商家无端承担平台技术服务费、物流预付成本等损失。另有 6 名被害人为避免店铺遭受更大损失,被迫支付“和解费”共计 6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