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将联合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3月13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的通知。2026年支持两个及以上县联合申报试点(联合试点县),共计划支持59个联合试点县,需明确牵头县,市辖区可参与。省级试点名额由多项因素分配,牵头县所在地级市2025年汽车保有量不得低于25万辆;鼓励优先向尚未获得试点备案的地级市倾斜,以扩大试点成效。

3 月 13 日消息,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今日发布关于开展 2026 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IT之家从《通知》获悉,2026 年,三部门支持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以下简称联合试点县),共计划支持 59 个联合试点县。联合试点县应明确一个牵头县,具备条件的市辖区可参与联合试点县。

三部门根据地方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地域面积、省内县(县级市)数量、当前财力状况、2025 年试点省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以下简称清算平台)情况、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各省试点县及地级市覆盖率,以及 2025 年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2026 年申报联合试点县的牵头县所在地级市 2025 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 25 万辆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鼓励各省在分配试点县名额时,综合考虑 2024、2025 年度备案试点县的区域布局情况,优先向尚未获得试点县备案的地级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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