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一女子将手机号码卖给电信诈骗集团,被判赔偿 1397 万新台币

台湾地区一名女子因出售手机号码给诈骗集团,导致受害者损失1397万元新台币,被判拘役50日并需赔偿全部损失。

12 月 26 日消息,据台媒 TVBS 报道,台湾地区一名女子廖某因贪图小利,竟将自己的手机号码以 300 新台币(IT之家注:现汇率约合 67 元人民币)价格卖给电信诈骗集团,结果不仅吃上官司,被判拘役 50 日,还需赔偿受害者共计 1397 万元新台币(现汇率约合 311.8 万元人民币)

判决书指出,廖某于 2024 年(去年)8 月 10 日,以 300 元新台币(现汇率约合 67 元人民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卖给电信诈骗集团成员庄某,随后相应诈骗集团使用廖某的号码假冒执法部门及银行人员,谎称受害者黄某名下的银行数字账户存在不明资金流向,涉嫌洗钱,需要配合调查。

之后,受害者黄某在两个月内按照诈骗集团指示分批将 1397 万元新台币转账至诈骗集团的账号,直到发现受骗后,黄某才猛然醒悟选择报警,并对诈骗号码登记用户廖某提起诉讼。

案件经当地法院审理,认定廖某构成“帮助诈骗取财罪”,应判处拘役 50 日,同时法院认为,廖某虽然未直接加入诈骗集团、也未亲自实施诈骗行为,但其提供的手机号码被诈骗集团用于犯罪,客观上对诈骗行为起到了帮助作用,依法应负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因此判决其需赔偿受害者全部损失,金额共计 1397 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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