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文章专栏 北京:明年 5 月 1 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须戴头盔
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禁止违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规定。条例还对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安全、停放充电以及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11 月 28 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今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禁止违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规定。

据IT之家了解,新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安全、停放充电以及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通行安全方面,条例明确禁止拼装电动自行车,禁止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及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装置或设备,禁止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明确绿道和滨水步道的通行规定等。
在停放与充电方面,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并要求车站、医院、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建设单位配套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明确北京市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来剑戈指出,新条例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的要求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鼓励佩戴”改为“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并设定了警告或罚款的法律责任。此外,条例还将驾驶人座位后部固定座椅内可搭载的未成年人年龄从 12 周岁以下调整至 16 周岁以下,以满足市民接送孩子的现实需求。
针对互联网租赁、快递、外卖等新业态行业,条例要求平台经营者在制定算法规则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从业人员依法、安全、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