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文章专栏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明日起实施:具备北斗定位,不再强制要求安装脚踏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标准,包括防火阻燃要求、材料使用限制、性能要求等。
8 月 31 日消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自 2025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不得生产、出厂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IT之家从工信部获悉,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 8 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 3 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