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文章专栏 武汉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任何重量无人机未实名登记擅自飞行最高可罚 2 万元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发布了《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前进行实名登记,未登记者将面临最高2万元的罚款。
6 月 1 日消息,据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湖北武汉《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现已正式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若未进行实名登记擅自开展飞行活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 2 万元以下罚款。
相应《办法》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从事除用于执行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无论机型大小、重量多少,所有者均需在飞行前完成实名注册登记。登记主体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依法设立的法人。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介绍,实名注册登记需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建议使用电脑操作以确保界面显示清晰。具体步骤如下:
此外,所有者还需及时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线下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无人驾驶航空器名称、型号、序列号、购买日期、图片 2 张及持有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强调,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2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